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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粮不少,还传授武艺学问,自然感恩万分愿效死力。
除了提升为都伯的一帮老兵,那些良家子也担任起百人将跟军候的职务,将架子搭了起来,每日尽心训练新招募的三千青壮。
新兵训练最多的兵种是枪兵,因为枪兵耗费少见效快,一人发一杆包着铁皮枪头的木棍就行,连盔甲都不需要,训练也只有一招,捅,对于命令也不需要懂得太多,只要别走散了,一群人抱团知道闻鼓而进鸣金而退就行,实际上枪兵也就只有一个命令,前进。
呼啦啦一大堆枪兵上了战场,他们的用就是炮灰,等到一开战他们就冲上去,不是捅死敌人,就是被敌人捅死,没有别的选择,至于鸣金而退,那不是给他们准备的。
若是占据上风,这帮冲在最前面的枪兵自然是不断前进扩大优势,若是落入下风,他们自然断后在前,除非溃败,否者枪兵没有后退这一选项,否者你当后面的督战队是吃干饭的。
颜旭准备这么久,自然不会随大流训练炮灰枪兵,虽然枪兵的优点很多,比如性价比很高,如此低成本的兵种只要有足够的数量,甚至可以威胁兵种中的贵族骑兵,可见性价比有多高了。
但是枪兵的伤亡率实在太高了,若全部训练成枪兵,三千人恐怕打不了几仗就得死光,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他们可不是正规军,有源源不断的新兵补充,这年月除了官兵能够随意拉壮丁,像是民团义军这样的只能在家乡招募新兵,因为地方抱团,其他地方的人是不会轻易投靠异乡人组成的军队,所以一旦损失太多,是很难及时补充新兵的。
所以颜旭一直教导那些为低级军官的老兵跟准备提升为中级军官的良家子一个新的兵种。
天龙帝国的兵种划分非常明确,主要有炮灰枪兵,中坚刀盾兵,主力骑兵,还有必不可少的弓兵,至于守兵,辅兵什么的并不计算在内。
但是颜旭打算训练的不是任何一种,当然也不是想要综合所有兵种的优点,妄想训练出一群特种兵来,这不现实,除非给他十年以上的时间从小训练,因此他打算训练的是类似古罗马的重步兵,装备半身甲,圆盾,短矛跟横刀。
装备半身甲跟头盔的士兵防御力虽然不如重步兵,但是他们手持圆盾,只要相互之间配合的好,防御力并不逊色重步兵多少,何况重步兵的限制太多,没有几倍数量的其他兵种配合根本不能单独战,毕竟体力跟持续战斗能力是需要考虑的。
新步兵配备为武器的短矛并非主要武器,而是为中近程攻击武器的补充,也就说如果遇到骑兵或者重步兵这样的硬骨头,那么短矛就为重型标枪丢出去。
这种重量的短矛抛投出去,在射程内没有任何重甲能够抵挡,而且宽大的矛刃跟矛杆足以让杀伤力大增,只要刺中要害,别管重步兵还是骑兵,都不会有活路,甚至哪怕没有刺中要害,也会丧失绝大部分战斗力,毕竟短矛可不是箭矢,刺中了也不过手指粗的洞,短矛下去直接就是十几倍的伤口,这可不是放任不管就能止血的伤口,光是流血都能死亡。
当然若是遇到轻步兵,短矛就不需要丢出去了,可以为破阵武器使用,等到接阵短矛被卡在无法使用了,再抽出横刀配合盾牌贴身近战。
实际上颜旭打算训练的步兵,主要战斗方式是依靠严密的阵型与默契的配合,组成盾阵压迫敌人的防线,让敌人露出破绽,然后再使用锋利的横刀斩杀敌人取得胜利。
必要的时候,只要脱下盔甲就是轻步兵,适应绝大多数地形,在不能扩大士兵数量的时候,这种兵种显然更适合。
不过这种战斗方式不光对士兵的要求很高,对武器装备的需求更是不低,这么多的装备若是分开完全可以训练出多一倍的枪兵跟刀盾兵,甚至再补充一点武器,盔甲也能够训练出同等数量的简约版重步兵,可想而知一整套装备需要花费多少钱。
消耗大,训练复杂,容易被远程兵种克制,这些都是缺点,不过颜旭不缺钱,也不缺武器,这些都可以从矿石中获得,何况还有张苞的走私买卖为补充,又提前招募了足够数量的老兵跟合格的军官为骨干,带出一批合格的新兵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被远程兵种克制的问题,颜旭也想到办法进行了补充,通过哪些老兵跟军官的人脉关系,张苞花费三年时间才偷偷招募了三百弓兵,一直隐藏在庄子里不敢让人知道。
别嫌麻烦,弓兵可不是普通兵种,金贵的程度仅次于骑兵,因为除了没有参军前就练习过箭术,否者在军中至少要训练一两年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弓兵,期间的花费足以养活好几个步兵,毕竟弓可是有使用寿命的,射不了百多次弓身就差不多废了,除非是制繁琐漫长价格昂贵的宝弓。
因此三百弓兵虽然少,可也是一股重要的力量,是对整个军队的重要补充。
第一百七十九章血脉的优势
不过兵甲齐备的三千未来精兵,还有惹眼的三百弓兵,在刘贝三人还没有成气候之前就引来了不少不怀好意的目光。
对此刘贝并不在意,只是举办了一场宴会,当赴宴的人看到她以后,所有的问题就都解决了。
这不是刘贝的魅力大到如此程度,而是因为她的血脉。
所有人都知道,继承四大神兽部分血脉的四大异姓王家族都有极为特殊的外貌特征。
比如赤鸟董氏,所有族人都是赤发,若是嫡系眼下还会有黑色战纹,而且性格普遍非常暴躁。
玄龟孙氏是青发,嫡系额头有龟甲纹路,性格温吞吞的,是典型的老好人。
飞虎曹氏是白发,嫡系拥有明显的虎牙,身体素质是四大异姓王家族中最好的,性格凶猛好斗。
而刘贝所属的云蛟刘氏,特殊之处就在于蓝色的头发,嫡系又多了如同珍珠般光泽的皮肤。
总之四族的杀马特外貌在这个世界就是身份的象征,辨识度还在皇族之上,因此哪怕平民百姓也能认出四族的身份来。
刘贝之前虽然是蓝发,但是颜色较浅,皮肤虽然不错,但是距离珍珠般光泽还有一段距离,让人一看就知道她虽然出身云蛟刘氏,但是血脉已经稀薄,自然可以不用那么重视。
毕竟四大异姓王繁衍超过了三百年,比帝国存在的时间都长,所以虽然也控制了血脉的外流,但是族人依然多到能组成一支军队,所以哪能所有人都照顾的到,只有血统纯正的嫡系能够受到家族的庇护,剩下血统不纯的都任由其自生自灭。
所以刘贝之前虽然一看就是刘氏族人却只能依靠打渔为生,毕竟哪怕整个浪花县都不止她一个刘氏族人,因此血统上的优势最多保证她不会轻易受到一些人的欺辱罢了。
当然哪怕这点保护也是有上限的,比如当她掌握了一股让所有人都眼馋的力量时,这点血统优势可庇护不了她。
但是在跟随颜旭修炼后,刘贝的血脉不但变得更加精纯,还激活了血脉深处属于神兽的力量,后者可不是单纯依靠习武就能办到的,也就是颜旭手段高超功法玄妙,才能让刘贝有如此变化。
如今的刘贝拥有一头深蓝色的长发,皮肤带着极品珍珠般的诱人光泽,而且身上有云雾缠绕,特别是后者,这个特征正是激活血脉之力的体现。
四大异姓王不光掌管四大神兽所化的神器,自身也拥有四大神兽的部分力量跟血脉,而神兽的血脉一旦激活,就会有异象显露,云蛟刘氏血脉激活的体现就是浑身有云雾缠绕,若是能够挖掘出血脉更深处的力量,还能主动控制云雾,甚至能够浮空飞行,如同仙人一般。
像是四大异姓王这样拥有神兽血脉的家族,对于血脉更加看重,因此别管刘贝之前是什么出身,哪怕就连旁支都不是的私生子,一旦激活血脉之力,云蛟刘氏立刻会把她当成宝,比嫡系还要看重,而且族谱上绝对会有她的名字,之前没有,现在也要有。
原本刘贝只是刘氏流落在外无数后裔中的一个,只要有足够的利益,别说欺负了,就算杀了他们都敢下手。
但是当刘贝激活了自身的血脉,并且在众人面前展示出来后,那么她的身份立刻从一个可有可无幸运儿变成了云蛟刘氏嫡系中的嫡系,他们要是敢打她的主意,刘氏绝对会倾尽一族之力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后悔,就连其他三个异姓王家族也会协助刘氏进行报复。
事关血脉的传承,四大异姓王家族是绝对不会妥协的,也不会拖对方的后腿,当年某位皇帝也打过四大异姓王血脉的主意,不过在四大异姓王同时摆出要造反的架势后,果断放弃。
所以在刘贝显露自己的纯正血脉后,所有打她主意的人都退缩了,双方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因此立刻放弃最初的念头,反而全力奉承起来。
这还不够,最后也不知是谁带头说支持刘贝练兵出征为父老乡亲争光的,直接捐献了不少钱粮,这数量已经不能说是大方了,恐怕回去能心疼大半年。
可这东西却不得不拿,这些人就算不是老狐狸,至少也智力在线,自然知道自己之前把刘贝给得罪了,虽然看对方设宴是打算和平解决,但是得罪就是得罪了,现在不趁着机会弥补,等到对方一飞冲天的时候,他们就连见面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补偿了,因此在有人起头后,就如同集体觉悟了一般,顿时纷纷慷慨解囊,恨不得把家底都掏出来。
这帮人这才有些回过味来,区区一个打渔女是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拉出三千精兵的,恐怕一般世家都办不到吧,还有那些精良的兵甲跟弓兵,这可是有钱都弄不来的好东西,这显然是背后有大势力在支持她。
至于支持者是谁,只要看看刘贝的血统就知道了,除了朝廷,也只有掌控四大边军的四大异姓王才能一口气拿出三千套精良的兵甲,一般的大世家虽然暗地也储备不少兵甲,但是绝对没有这么精良。
他们之前只不过是被刘贝这块超级大肥肉给遮了眼,这会一琢磨就回过味来,这是坑啊
显然是刘氏下套准备坑一笔钱弥补训练军队的花费,而他们就这么不长眼的跳进来了。
这下可好了,之前出手算是落下把柄给刘氏,到时候想怎么收拾他们就怎么收拾他们,还没人能说闲话。
几个聪明人在脑补完成后,赶忙出手趁机补救,也带动剩下那些脑子虽然慢半拍,但是同样也想到这些的人,因此哪怕心里在流血,脸上也带着真诚的笑容,还生怕刘贝不收下,差点给跪了。
实际上刘贝根本没想那么多,她最初只是想要利用自己的血统吓退这些贪婪的混蛋,可没想到对方的脑补功夫如此高深,愣是被对方的热情给吓住了。
好在刘贝的政治智慧不低,很快顺水推舟收下一大批捐赠,看着足够数千人吃用数年的捐赠,笑的合不拢嘴,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他们养肥了再来一次。
第一百八十章青梅竹马来投
虽然上次宴会让刘贝尝到了甜头,但是很快她就有些烦不胜烦了,因为从第二天开始她就收到无数拜帖,而且还不能统统回绝,毕竟浪花县现在就是她的根基,以后补充兵源还得靠这里,自然不能得罪死这些老牌的地头蛇,何况人家刚刚才送上一份大礼,总不能立刻就翻脸不认人吧。
但是她平日需要坐镇兵营处理各种事务,不能整天在外赴宴,可让谁代替自己哪
想想两个姐妹,张菲喝酒就抽人,除非想要拉仇恨,否者就算她想去刘贝都不敢让她去。
关倒是稳重,但是这位可是标准的面瘫妹子,让她赴宴,估计口才再好的人也张不开口,保证一炷香的时间让宴席变得比灵堂还安静。
所以刘贝只能硬着头皮自己去赴宴,好在因为她的名声越传越远,一位童年的青梅竹马前来相助,还带来一位好友,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刘贝的青梅竹马名叫简雍,长得还算不错,不过却是个混吃等死的混混,好在几年前被刘贝激励,立下誓言后带着刘贝赞助的一笔钱跑去游学,如今五年过去了,不但学成归来,还拐来一位好友,孙乾。
“我就知道你能会回来的。”
刘贝看着眼前陌生中带着难以掩盖熟悉感的男子笑着说道。
“哈哈,你都搞出这么大的场面,又怎么能少得了我,而且这次我可不是一个人来的,来来,这位是我的好友,孙乾,别看他呆呆的,处理内政可是一把好手,若不是我拼死拉来,他早就去当县丞去了。”
简雍虽然衣冠有些不整,但是却难掩他的热情,很容易让人忽视他身上的一些缺点,比如被他死死拉住的一位士子,虽然满是无奈,却没有挣脱他的手,更没有厌烦的样子,显然早已熟悉对方的不靠谱。
“在下刘贝,拜见先生,在下与好友多年不见,此时心情激动有些失态了”刘贝见状赶忙整理一下衣冠赔礼说道。
“哎呦,没想到当年的野丫头如今也有如此风采,看来你的变化比我大多了。”
简雍摇摇头,回想起当年两人拎着木棍将码头一帮小混混打的东躲西藏的风光岁月,再看看如今光是往哪一站就给人一种夺目的风采,变化何其之大,看来这几年进步的不光只有自己。
“刘小姐不需如此,此乃人之常情。”
孙乾虽然语气温和,却带着淡淡的疏离感,毕竟他怎么也是一位士人,哪怕被好友硬拉来,但是让他认一个女人做主公也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不过很快刘贝就用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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