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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若是他展现自己一身浑厚无比的纯阳童子真气自然立刻就能解决,不过颜旭并不打算暴露太多,毕竟出门在外小心为上,多留两张底牌绝对没错。
虽然肚子直冒凉气,张开嘴竟然还有白烟冒出,但是北一刀确实感受到寒气并没有再因为自己的烈火真气挤压而继续深入,反而慢慢聚集到了胃部,顿时松了口气,这比血刀门的功法强多了。
就算他学会血刀门的功法,走得也是跟以前一样的路子,由外而内不断逼迫寒气,因此想要彻底消除根本就不可能,除非他真正突破最后一步,打通天地桥,沟通外界天地灵气,达到内外通透的境界,利用无穷无尽的天地灵气冲刷全身经脉,那时一点寒气自然幸存不下来。
暂时解决了寒毒的问题,北一刀灌了一口烈酒,开始给颜旭讲起关于百蛮山的一些事情,因为他也看出身边这位小兄弟显然是初出茅庐,以为起了个吓人的绰号就算是江湖人了,实际上这远远不够,江湖要比想象的危险的多,哪怕他这个站在江湖的绝顶高手,不也差点不明不白死在野地里,而像他这样无声无息消失在江湖中的高手更是不知凡几,总不能都是大彻大悟退隐江湖了吧。
“百蛮山地界是出了名的混乱,以往的江湖经验并不能完全用在这里,最大的不同就是在百蛮山地界,妖怪,修士与江湖人是混在一起的,并非其他地方那么分明,各有自己的圈子,所以除了江湖人,对于妖怪与修士也要注意。”
喝着烈酒,北一刀吐着寒气继续说道。
“大多数妖怪是不会法术或者法术没有多大杀伤力的,只能糊弄那些普通人,因此可以当做外门功夫高手看待,但是妖怪的生命力远比人类要强大,所以一旦出手就不要留情,一定要彻底杀死才能停手。”
北一刀做了一个狠狠下切的手势,显然吃过类似的亏。
“至于修士,手段千奇百怪,总有办法让你死的不明不白,所以轻易不要得罪他们,万一得罪了,一定要先下手为强。”
北一刀对于这个新认识的小兄弟十分上心,除了救命之恩,也有缘分在里面,虽然见面不久,但是总觉得认识很长时间了一样,因此就像一个老头一样变得唠唠叨叨。
不过颜旭听得很认真,别看北一刀三十岁出头的样子,实际上已经五十岁了,十三岁就加入了北地有名的马贼帮派,一步步杀出了烈火枪的名号,被列为江湖四大豪侠,岂是那么简单,光是江湖经验就不是一般人能比的,而且混了这么多年江湖,除了仇人多,朋友也不少,因此对于百蛮山地界的情况要比颜旭清楚的多。
吃饱喝足,两人一边赶路一边聊着天,北一刀将江湖经验掺杂在自身的经历中讲给颜旭听。
虽然北一刀之前差点被一个胖和尚给上了,但是颜旭并没有因此小看北一刀的江湖经验,毕竟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谁敢说自己就没有失手的那一天。
一边聊天一边赶路,两人都不是一般人,速度比常人骑马都快,不一会看到前方不远有一伙商队朝这边走来,不过两人都看得出这是一伙走镖的,只不过伪装成商队的样子,毕竟商队可不会聘请那么多拿刀持棒的汉子,亏本都亏死他,也只有镖局如此,于是便想过去打听打听。
颜旭之前开着丹阳子小号一路上跟镖局接触几次,但是这一次对方的反应大大出乎他的预料,对方几乎没有犹豫就下了杀手,先是七八个弓手射出一轮弓箭,然后就是手持朴刀的趟子手恶狠狠的冲过来,而骑着马的镖师还拍马企图绕到他们身后,断了他们的后路,这是要赶尽杀绝的架势。
北一刀虽然因为遇见颜旭这个小友感到十分开心,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就忘记了之前受到的屈辱,心里憋着一团火那,眼下这群人竟然敢一见面就直接下杀手,顿时激起了他的怒火,握紧手里的长枪就迎了上去。
第三十八章憋屈的江天南
天见可怜,这帮趟子手最多也就三流水平,几个镖师也不过二流,对上北一刀这个老牌的绝顶高手,下场已经不能用凄惨来形容了。
好在气归气,北一刀也想知道对方为什么直接下杀手,这完全违背了走镖的规矩,特别是这种伪装成商队的,一般走的都是特殊的红货,路上生怕惹到麻烦,哪有主动动手的道理。
何况镖局不是靠刀剑吃饭的,否则光是烧埋费就能让镖局破产,他们一般是依靠名气,用江湖礼节打通路上的管卡,遇到地头蛇就上门拜会,遇到绿林好汉就比划下功夫,目的就是让对方知道来硬的得不偿失,然后每年节礼自有金银奉上为回报,这才是镖局常用的手段。
但是事情再次出乎他们的预料,这帮趟子手跟镖师在被打倒后,二话不说就投降了,将所压的红货都双手奉上,这又违背了镖局的规矩。
“就你们这熊样还开什么镖局,娘们都比你们强”被当成劫道的北一刀气愤的将镖师一脚踢出老远,不过还是好奇的掀开箱子,反正又不是没劫过道,就当重操旧业了。
“这是什么鬼东西”北一刀也算见多识广的主,但是愣是没有认出这是什么。
颜旭好奇之下走过去一看,顿时一愣,将箱子里面血雕刻的小刀拿了起来,闭上眼睛,片刻后对北一刀说道。
“这是血刀门的血刀经功法要诀第六层。”
北一刀脸色有些难看,将一个正要逃走的镖师抓住,用了一些手段审问一番后将其放走。
“这江天南还知道要点脸,知道演场戏给人看,你知道那镖师说了什么,到了边界的时候,只要路上遇到人就动手,打不过的就将东西留下。”
北一刀冷笑一声,原本还以为江天南是个汉子,没想到竟然是个伪装极深的伪君子。
“这么说江天南也会来”颜旭将血刀丢给北一刀说道。
“那还用说,这种东西怎么可能让别人帮忙,估计他就在我们身后不远的地方。”
北一刀那还不知道这伙走镖的就是个靶子,是江天南找来演戏的,而且十有八九此刻江天南身边还跟着一位略有名望的江湖人士为证明。
到时候,江天南会说,这可不是我跟血刀门有勾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看这帮人滥杀无辜,为江湖豪侠的我出手揍他们没错吧,从他们那里偶然得到一份关于血刀门的秘籍也没毛病吧,出于武人的好奇看看也没关系吧,看完心生感悟功力大增也说得过去吧。
到时候万一他修炼血刀门功夫的事情暴露出来,也有一块遮羞布可以拿出来挡挡,比如说我揍过好几个类似的走镖的,哪怕所有人对此都心知肚明,可只要实力在哪,那些人也只能暗地里过过嘴瘾,江天南还是当他的大侠。
“要不是见见你的老对手。”
颜旭笑着对北一刀说道。
“算了吧,老哥我如今一身实力不到七层,本来就打不过实力大增的江天南,现在遇上他估计挡上三招都难。”
北一刀倒是没有往自己脸上贴金,实话实说。
虽然是同一境界,但是越往上实力相差越大,初期与中期实力相差就不小了,中期跟巅峰的差距更是无法弥补,北一刀可不愿意连累新认识的小兄弟。
何况劫了江天南从血刀门弄来的第六层功法,就已经算是捅了他一刀,他可不相信血刀门是开善堂的,江天南从血刀门获得功法是会免费的,还不知道要付出多少代价。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别被对方抓住,让江天南自个着急上火去,他倒要看看,江天南的寒冰真气能否压得住心火,嘴上能不起泡。
心里得意的北一刀将一身本事发挥了十层十,一路上隐藏踪迹,故布疑阵,绕道远行等等,甚至为了故意调戏对方,北一刀还真真假假的留下不少线索,可以说为了出这口气,他连吃饭的本事都掏出来了。
江天南看着再次中断的线索,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对穿着一身金菊绣花红袍的花满天说道。
“花公子,看来做下这起凶案的凶手并不一般,还是日后有机会再追查,我们还是先去办正事吧。”
谁能知道此刻他的心里在滴血,为了保住名声,他特地将花满天也牵扯进来做证人,谁想万事俱备的时候,那倒霉的镖队竟然提前被人抢了。
要知道他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是让他们快出了百蛮山地界的时候再出手伤人的,最好砍几颗人头挂在腰上,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那时他才好下手,然后大发慈悲的教训他们一顿后再将他们放走。
而且这片地区是比较安全的,没有多少人烟,更没有什么高手闲得蛋疼跑到这里来,百蛮山地界也没有那么多正义感爆棚的江湖人士,可以说他的计划成功率是极高的,但是现在见鬼的镖队遇到了一位多管闲事的高手,还是一位精通潜行之道的高手,把自己耍的团团转。
现在花满天已经开始起疑了,不过看到一个被掠夺的商队,就连人都没死几个,自己就抓着不放,一定要追下去,虽然花满天的笑容一直没有改变,但是江天南肯定对方心中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目的。
不要小看这些出身世家的公子哥,也许江湖经验比不了自己,但是论起阴谋诡计,他们才是行家里手,因此江天南不得不终止继续追踪那人,只能再想办法。
“江大侠古道热肠,见不得不平事,在下佩服,不过既然追不到对方,不如先去拜访花某的姑祖母。”
花满天优雅的笑了笑,江天南打什么注意他并不在意,不过江天南竟然知道画家老祖的下落确实让他吃了一惊,否者他也不会千里迢迢赶到这百蛮山。
“花公子不要着急,江某意外得知了贵姑祖母的消息,一刻也没有耽搁,应该不会错过。”
江天南不愧是老谋深算的伪君子,既然已经丢失了功法,那就不能再失去得到花家人情的机会,要知道花家的有钱可是天下人共知的一件事,自己想要完成那件大事,少不得海量的财富,而天下没有比花家更好的选择。
第三十九章厉害了百蛮山
再说颜旭跟北一刀,为了戏耍江天南,北一刀是哪里难走哪里走,在荒郊野外折腾了三五天才算结束。
“江天南这个没卵子的小人,才追了几天就不追了,老子还有一大把的手段等着他那”北一刀十分不爽的将做了一半的陷阱放下,对颜旭抱怨道,就跟个恶剧没有成功的老小孩一样。
“呵呵,既然江天南要拉人证,自然会找个有分量的人物,这些人可不会一直跟着江天南到处跑。”
颜旭也没闲着,收集了不少毒物,否者他这金蛇郎君怎么装下去。
“那就算了,老子这些天光在野地里跑,嘴里都淡出鸟来,先找个黑店好好喝上一顿酒,再打杀几个出出气。”
北一刀摸了摸空空的酒壶,对颜旭说道。
他这话倒是不假,百蛮山本来就地广人稀,把酒家开着荒郊野外的从哪挣回本钱去,不都是兼职做些没本钱的买卖,可以说出了卧虎城,遇到的酒家就没有一家不是黑店的。
北一刀的果然经验丰富,天黑之前就顺着一条小路找到一家酒馆。
酒家门前有一颗大树,上面挂着硕大一面酒字布幡,门前埋了三口大缸,满是酒香,屋檐下也挂着风干的一条条腊肉。
北一刀闻了闻酒香点点头,还算满意,看了眼腊肉后却又冷笑一声,摘下挂在铁枪上的酒葫芦,先从酒缸里灌满一葫芦酒,然后跟颜旭一起走进酒家。
店里的店小二很有特色,满脸横肉,膀大腰圆,一件麻布衣撕掉袖子,敞开了怀,露出巴长宽护心毛,腰里插着一把杀猪刀,一看就不好惹,说他是店小二,不如说他是连马甲都懒得换的强盗。
不过干着一行眼力要好,若是寻常百姓上门,自然二话不说一刀剁翻,拉到后厨剥光洗干净,上好的五花肉熏成腊肉挂在屋檐下慢慢吃,碎肉就剁成包子馅卖给过往旅客,精打细算的很。
但是若是遇到高手就要小心了,多少同行就是因为不长眼惹到不该惹的人,结果横死当场,因此忙打起精神抬头看去。
这两个客人,一个是三十来岁精壮的汉子,穿着一身灰色劲装,提着一杆鹅卵粗的大铁枪,走起来整个人就跟手里的铁枪一样。
跑江湖的很少用这种长兵器,但是敢拿着满天下走的就绝不是简单的角色,店小二立刻给对方打上一个不能招惹的标签。
另一人一直带着笑容,看起来十分温和,穿着一件上等材料精心缝制的文士服,如同诗词会上的士子一般,不过这文士服上用金线绣了许多金蛇,让店小二看了心中一颤。
一般会用这种毒物装饰的江湖人,都会几手毒术,绝对不是好相与的,这趟买卖算是黄了,不能干,赶紧将这两位爷伺候好,送他们走人。
店小二只不过目光一扫就看出这么多东西,看来哪一行都有天才,白瞎了他这副打家劫舍的好身板。
心里有了顾忌的店小二赶忙上前将两人迎进店里,先将好酒端上,几碟下酒的卤煮小菜摆了半桌,没敢拿米肉上来糊弄人,至于什么是米肉,自然是吃米长大的人了。
虽然百蛮山地界人妖混杂,有些地方吃人成风,但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这一口的,大多数人是不吃米肉的,而且相当反感。
北一刀检查了一下酒肉,发现没有问题,也不是米肉,便对颜旭点点头,吃喝起来。
两人鼻子很灵,自然闻得出后厨传来的肉香有多么令人恶心,但是百蛮山地界就这样,除了卧虎城还能保证一定的秩序,其他地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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