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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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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里的一场细雨,清晨的时候就停了,只是那天色还是昏沉沉的,并不见太阳。但即便如此,临近午时,天气还是闷热无比。

黎膺抬头,看着树丫上那睡的四仰八叉的少年,正是自己要找的人。

凌韫皱眉,喝到:“凌蔚!”

树上少年懒懒抬眼,往树下扫了一眼,打了个哈欠。

“王爷,失礼了。”

凌韫对着黎膺行礼道歉,面上表情很是尴尬。

“无事。”

黎膺浑不在意的一摆手。

“凌蔚,还不快下来!”

凌韫怒斥道。

凌蔚又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然后将衣服下摆栓在腰上,顺着树干慢吞吞的滑了下来。

“还不快给王爷道罪!”

看着凌蔚睡眼惺忪,衣衫凌乱的样子,凌韫嫌弃的甩了甩衣袖。

凌蔚早就注意到自家兄长恭敬的亲自引来的人。

他穿越来晏朝已经三年了,恶补之下,对晏朝的礼仪也算了解了个大概。眼前男子虽穿着常服,但那常服上的图案,乃是本朝亲王才能穿着。

再看这一身凶悍之气和未及弱冠的年龄,凌蔚大概已经猜到了来人是谁。

前不久还听着这人进京了,今天居然就见着了。

“秦王殿下,小民失礼。”

凌蔚忙拱手行礼道。

“无碍,奉皇上口谕,召你进宫。”

黎膺道。

“请容小民先去换身衣服,立刻随王爷进宫面圣。”

凌蔚见黎膺点头之后,立刻反身回屋换衣裳。

而凌韫对着凌蔚随意的动又是皱着眉一阵好说,然后对着黎膺又是一阵道歉。

听着凌韫话里话外对凌蔚的嫌弃,黎膺心中略有些不悦。

凌蔚虽说洒脱了些,但这是在自家中,也算不上失礼,甚至有些符合长时间呆在军中的自己的胃口。倒是凌韫的絮絮叨叨令人反感。

黎膺早在边疆的时候,就从皇兄的家书中得知,凌梧和凌韫父子两对凌蔚态度不怎么好。黎膺暗自想着,今个儿看来,果是如此。

........................................

半刻钟的时间,凌蔚已经换好衣服和黎膺出发。凌韫又说了凌蔚一顿,但看着黎膺不悦的神色,终归不敢耽误了凌蔚进宫的时间。

黎膺的马车就停在门口候着。这京城从内到外,分别是皇城、内城、外城。外城只要有钱,人人都可骑马坐车,在内城,就只有官员有这待遇。而到了皇城,就只有皇帝特许的人才有轿子可坐。

黎膺当然就属于这特许的人,因是他来接人,因此凌蔚也能享受一下特殊待遇。

只是凌蔚有些不解,皇上叫自己进宫,让太监来传唤一声就成,何必让个亲王亲自来。

“听闻,你可是曾和仙人周游海外列国?”

黎膺突然开口问道。

凌蔚眨眨眼睛:“哪有什么仙人,师父不过是一普通老者而已。小民确实和师父在海外游荡了很多年,能回归故土,实属侥幸。”

“听闻海外也曾经有炎黄子孙建立的国度?”

“昔日秦统一六国,六国有遗民乘船前往海外,途遇风暴,被卷上一未知大陆,时隔百年,建立了□□。”

“何为华帝国?”

“祖籍华夏,称华;皇帝执政,称帝国。”

“华帝国已经灭亡?”

“末代皇帝不思进取,生灵涂炭,外国趁机侵略,列强瓜分国土,”凌蔚很沉痛的叹了口气,“帝国分崩离析。”

哎哟,就说怎么一个堂堂王爷居然揽了传话的活,原来是想听自己的忽悠啊。

已经忽悠了三年,把上到帝王下到小民都忽悠的深信不疑的凌蔚表示,这活儿他熟,想问什么随便问!

而黎膺心血来潮来接人,确实是听了凌蔚的大名,好奇了。

凌蔚的母亲是先帝义女,赐姓黎,受封常乐公主,下嫁给鲁国公世子凌梧为妻。虽非亲姐妹,但常乐公主被先皇后抚养长大,和当今皇帝感情极好,黎膺对她其也有几分尊重。

常乐公主幼子是京城一桩奇谈。

那幼子早产,眼看就不行了,结果一老人前来叩门,说要度过死劫就要让他把幼子带走,等十二年后的今日,就把孩子还给他。

常乐公主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含泪将没了气息的儿子送人。没想到十二年后,还真有一个背着奇怪的布包,穿着奇装异服,头发还短的如同和尚一样的小少年出现在京城的公主府门口躺着。那出门采买的正好是跟着公主多年的老奴,一眼就认出那白白净净的少年,定是失踪许久的小公子。

虽然小少年醒来之后否认自己是常乐公主的儿子,但是看他的面容有七分像常乐公主,三分像他父亲,就知道是这人没错了。皇帝黎隶在接见凌蔚的时候,还笑称凌蔚长的和年幼的常乐公主几乎差不离。

那时候黎膺还在边关,所有凌蔚的消息都是从皇兄的“家书”中得知的。

比如凌蔚在海外华人建立的国度“中华”长大,中华遭受磨难后,跟随那老仙人游历全世界,对世界各国民俗风情十分了解;

比如凌蔚学习了许多外国的知识,见闻阅历都十分了得;

比如凌蔚虽然对本朝文化不怎么了解,但天赋了得,过目不忘,回国短短三年就已经考得童生资格;

比如凌蔚极其受小孩喜欢,宫里的小皇子小公主们几乎每天都要问一句他会不会进宫。

最后这一条,黎隶的语气十分咬牙切齿。即使隔着纸张,黎膺都能感觉到自家皇帝老哥那股酸劲儿。

黎膺本还想着,那凌蔚到底是如何的三头六臂,让皇兄每封家书都要念叨一遍。结果回京一看,不过是一文弱书生罢了,也没看着有多引人注目。

不过凌蔚一开口,黎膺就发现,果然以貌取人是不对的。

黎膺从小爱武,善谋略,自十四岁便掌握兵权,如今方十九岁,已经在边疆立下赫赫战功,令关外敌人闻风丧胆。他最感兴趣的,自然是海外的军事武力。

凌蔚听后很高兴。这玩意儿他曾经也很感兴趣啊,随便侃啊!现在没有空军,就把海军陆军的军种用现在能达到的科技水准描述出来,然后按在各个“国家”头上,什么侦察兵什么野战什么特种部队,再加上地道战地雷战,那坦克闪电战就变成一群重骑兵拿着特制的长枪横扫千军,听的黎膺是双目神采连连,就差没拍手称秒了。

这一路上,凌蔚是说的口干舌燥,可惜马车上没有水可以喝。

凌蔚又把某游击战化整为零化零为整的特点用几次标志性战役侃完后,干咳一声:“王爷,要不先说到这?不然等会儿见了皇上,小民可能都说不出话来了。”

黎膺正听得高兴,心中涌出许多妙想,突然中断自然不乐意。不过听着凌蔚声音都有些哑了,又想着等会儿皇兄召见肯定不会先给水喝,这么也确实不厚道,便遗憾道:“若有机会,必和凌公子深入探讨。”

“别别,小民就是个纸上谈兵的人,要真深入探讨了,就露馅了。”

凌蔚忙拒绝道,“王爷别叫我凌公子,论辈分我还比你矮一辈。”

“凌公子与本王年岁相差无几,平辈相交就好。”

黎膺并不改口。他觉得之前真是看走眼了,这人明明就是大才啊!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如此精妙的理论,这自从他熟读兵书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了。

凌蔚看黎膺坚持的样子,便也不拒绝了,只是争取了把称呼从“凌公子”变成“凌蔚”。

反正听了他忽悠之后,以为他是多厉害多牛逼的人,然后非要和他同辈相交的人太多了,他都习惯了。反正这些人也就是说说而已,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交情。

只是没有字,确实不好称呼。

这表字一般在弱冠之时就会由父亲或者有名望的长辈来取,但男子若是读书,则习惯在入官学读书或者考取童生时取字,这也是为同窗交流提供便利。毕竟直呼其名并不礼貌。

凌蔚已经考取童生,按理说应该已经取字。但常乐公主陪同驸马在西南屯兵,常年未归。而驸马凌梧并不喜欢这个儿子,也没想过来封书信先替凌蔚把表字取了。

因平时与父母通信都是凌韫在管,凌韫不在书信中提及这件事,凌梧估计会一直抛在脑后,硬要等到凌蔚弱冠才会想起。

凌蔚也想过在信中提一句,结果被凌韫训了,说父亲这么做自有他的道理,他这样做不尊重父亲云云。凌蔚便算了。

反正虽然人人都认为他是常乐公主幼子,但他知道,自己确实和这家人没关系。所以也不会觉得生气或是难过。

因为自己是身穿啊,虽然穿越后身体缩水,但身上穿的衣服带的东西都在,绝对是身穿无误啊。他穿越前有父有母,哪可能就莫名换父母了?

不过是顺势而为,借由常乐公主幼子离奇的身世,暂时给自己一个身份罢了。

只是说起来也奇怪,那常乐公主幼子居然和自己同名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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